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5-06-0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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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小学、直属校(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县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榕教幼[2015]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招生工作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免试入园、就近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各乡镇应根据本辖区公、民办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招收本服务片区的适龄幼儿入园。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工作要求

1、招生方式

(1)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榕教幼[2015]3号)文件规定,我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城关幼儿园)提供30%的学位参与电话派位招生,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各乡镇公办幼儿园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应提供50%以上的学位参与现场派位招生;若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可由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

(2)民办幼儿园采用报备审核,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2、招生服务片区

(1)派位招生服务片区: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的服务片区原则上为该园所在的乡镇。如: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电话派位招生的服务片区为梅城镇,招收户籍在梅城镇且常住城区的适龄幼儿;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的服务片区为该园所在的村、乡镇,招收户籍在本乡镇或常住本乡镇的适龄幼儿。

(2)自主招生服务片区:自主招生服务片区由各园自主确定,招收持有本县户籍或暂住在本县的适龄幼儿,并在幼儿园招生公告中予以明确。民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跨乡镇、跨区域的适龄幼儿。

3、招生时间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定为6月26日(星期五);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定为6月29日(星期一)。

4、招生人数

各幼儿园应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严禁超大班额。

5、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对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确定班额数,拟好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于6月10日前上报《2015年秋季闽清县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各乡镇公、民办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统一上报),报送邮箱:66389982@qq.com。

(2)各幼儿园应将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在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和幼儿园网站公示7天。

(3)实行电话派位的幼儿园于招生当天上午9点起开始接受家长电话预约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可拨打幼儿园招生电话进行预约登记,报满为止。当天下午由幼儿园对已电话预约到的幼儿家长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并于下一工作日公布录取名单。

(4)幼儿园自主招生名单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5)民办幼儿园制定好招生简章、公告等,经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四、其他事项:

1、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暂住证、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托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3、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4、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招生工作,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5、各园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5年秋季闽清县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闽清县教育局

                             2015年6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