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9-0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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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闽清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县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20个,具体岗位详见《20209月闽清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闽清县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身体健康;

3.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福州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工作职责

公益性岗位职责为辅助乡镇开展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工作。

、招聘待遇

待遇按照2942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97日—99

2.报名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闽清县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报名,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各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应积极动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县就业服务中心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自行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联系电话:22313269)。

(二)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择优录取。

(三)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清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公益性岗位由县就业中心委托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20209月闽清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1



附件1

20209月闽清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单位

岗位数

梅城镇劳动保障所

2其中1个用于调剂

梅溪镇劳动保障所

2其中1个用于调剂

白樟镇劳动保障所

2其中1个用于调剂

白中镇劳动保障所

2其中1个用于调剂

池园镇劳动保障所

1

云龙乡劳动保障所

1

坂东镇劳动保障所

1

东桥镇劳动保障所

1

金沙镇劳动保障所

1

三溪乡劳动保障所

1

上莲乡劳动保障所

1

省璜镇劳动保障所

1

塔庄镇劳动保障所

1

下祝乡劳动保障所

1

雄江镇劳动保障所

1

桔林乡劳动保障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