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闽清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10-2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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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闽清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因岗位空缺,闽清县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所招聘人员需服从分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闽清县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福州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职责为辅助开展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工作。

  四、招聘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为196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套公益性岗位补贴。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月30日

  2.报名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并现场填写《闽清县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各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应积极动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4楼,咨询电话:22371502)。

  (二)面试

  县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过程邀请闽清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参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清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公益性岗位由县就业中心委托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