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