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鉴于台风“格美”及其带来的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灾情已基本稳定。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决定7月29日17时终止闽清县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规定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闽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