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终止闽清县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24-07-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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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鉴于台风“格美”及其带来的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灾情已基本稳定。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决定7月29日17时终止闽清县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规定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闽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