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重要项目落地进程,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闽清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经县十七届政府2020年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建立重要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关于建立重要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意见
为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改多头为统筹,改低效为高效,实现“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的转变,有效服务重要项目落地,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健全用地储备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对全县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梳理盘整,统筹确定可开发用地,纳入用地储备库,按用途、区块分布等属性实施分类管理。编制五年用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形成全县“一张蓝图、一本册子”,科学有序引导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集中受理机制。由县招商办牵头,为项目选址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各招商单位应精准了解企业用地需求,及时报送县招商办。县招商办按照企业用地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功能指标、征迁和报批进展等因素,提出初步用地意见。(牵头单位:县招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
三、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土储等部门,按照“强产业、补链条、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筛选,对初步选址意见进行联合会商。经会商符合城乡发展要求的,提出具体落地方案,提请县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配合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土储等部门)
四、建立快速决策机制。组建重要项目用地统筹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县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相关县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送的落地方案进行专题研究,确定项目落地选址。原则上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及时进行研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
五、健全跟踪服务机制。按照“谁招商,谁负责”的原则, 招商责任单位按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制定项目落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工作清单,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实行代办制。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分工,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或者核准文件)、规划选址、转用征收、土地供应等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各招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审批职能部门)
六、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按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对落地过程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服务项目落地的工作表现纳入绩效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县招商办会同县效能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责任单位:县招商办、县效能办;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 长: |
郑子记 |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
副组长: |
郑 浩 |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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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婉霞 |
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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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凯 |
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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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理銮 |
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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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致镜 |
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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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勋 |
县政府副县长 |
成 员: |
许孙泉 |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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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如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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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忠 |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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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强 |
县教育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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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诗銮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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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庚 |
县民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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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玲 |
县财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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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会杯 |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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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文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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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凌 |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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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晖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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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峰 |
县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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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剑云 |
县招商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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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健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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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敏 |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
闽清县重要项目落地统筹领导小组
林源鑫 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林朝阳 县林业局局长
姚文修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
吴克镇 县园林所所长
黄勤辉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吕 鹏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子方 县水务公司总经理
刘艳云 梅城镇政府镇长
陈 沁 梅溪镇政府镇长
刘 炜 云龙乡政府乡长
黄良超 白樟镇政府镇长
毛文桂 金沙镇政府镇长
林燕河 白中镇政府镇长
黄 勇 池园镇政府镇长
黄 伟 上莲乡政府乡长
林晨晨 坂东镇政府镇长
池守庄 三溪乡政府乡长
林世烽 塔庄镇政府镇长
谢能用 省璜镇政府镇长
王世锦 雄江镇政府镇长
黄祥灿 东桥镇政府镇长
辛江龙 桔林乡政府乡长
刘旭东 下祝乡政府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