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87 号)文件精神,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在本企业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闽清县用工企业可申请享受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根据福建省就业服务局“省际劳务协作对接服务平台”导出数据显示,我县有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等59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591-22332329。
公示及申报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6日
申报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1窗口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329。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