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县新冠病毒疫苗预约登记方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重点接种人群包括: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年龄应为18-59岁之间。
二、注意事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传染病。目前疫情已蔓延至全球,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本次使用的疫苗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疫苗临床试验数据显示,疫苗免疫原性、安全性良好,经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本疫苗可用于紧急使用。接种对象为18-59岁健康成年人,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接种疫苗后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方可离开,避免发生急性过敏反应。
只有达到较高的疫苗接种率,才能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的传播,因此国家要求力争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尽可能全部接种。但应注意的是,以下人群不适合接种疫苗:1.以前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2.严重慢性病、过敏体质者。3.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4.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出血性疾病患者。5.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患者。6.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7.孕妇。接种前如有身体不适或其他疑问,请咨询现场医务人员后,再接种疫苗。
三、预约方式
(一)集体单位预约方式
单位 |
预约咨询电话 |
梅城镇人民政府 |
22332684 |
梅溪镇人民政府 |
22332687 |
云龙乡人民政府 |
22598005 |
白樟镇人民政府 |
22548311 |
金沙镇人民政府 |
22588008 |
白中镇人民政府 |
22578001 |
池园镇人民政府 |
22432001 |
上莲乡人民政府 |
22422001 |
坂东镇人民政府 |
22462315 |
三溪乡人民政府 |
22472585 |
塔庄镇人民政府 |
22482533 |
省璜镇人民政府 |
22492001 |
雄江镇人民政府 |
22508001 |
东桥镇人民政府 |
22528001 |
雄江镇人民政府 |
22508001 |
桔林乡人民政府 |
22518001 |
下祝乡人民政府 |
22538002 |
(二)个人出境预约方式
单位 |
预约咨询电话 |
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2302268 |
梅溪卫生院 |
22332620 |
云龙卫生院 |
22598966 |
白樟卫生院 |
22548064 |
池园中心卫生院 |
22430329 |
白中卫生院 |
22578064 |
上莲卫生院 |
22422006 |
金沙卫生院 |
22588062 |
塔庄中心卫生院 |
22482613 |
三溪卫生院 |
22472136 |
坂东卫生院 |
22462408 |
省璜卫生院 |
22492096 |
东桥中心卫生院 |
22529752 |
雄江卫生院 |
22508025 |
下祝卫生院 |
22538006 |
桔林卫生院 |
22518020 |
四、报送时限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做好意愿接种对象摸底工作,于12月23日前向所属乡镇政府报送意愿接种名单;各乡镇要于12月24日前将名单反馈至县卫健局。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