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