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的要求,2021年我县继续开展了城市水龙头水监测,第二季度监测结果汇总如下:
按照文件监测方案要求,我县共设置22个水龙头监测点:
水务公司坂东水厂出厂水,瑞丰佳园、博士后小区、闽清一中食堂、溪口公租房、五院食堂、县医院食堂、御景豪庭、广电局小斜坡、城关中学食堂、水口生活区、城镇公馆7层、大路村(加油站)、天儒中学食堂、洋桃百荣新天地、恒晟晶都7层、县政府食堂、启源酒店(茶餐厅)、世纪大厦物业、实验幼儿园、园丁花园、疾控中心。
水质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常规指标加上氨氮,共32项。根据检测结果,检测份次合格情况为:共检测水样22份次,合格22份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次合格情况为:共检测水质指标32项次,合格32项次,项次合格率为100%。
附件:2021年第二季度城区水质检测结果
闽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