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的要求,2023年我县继续开展了城市水龙头水监测,第四季度监测结果汇总如下:
按照文件监测方案要求,我县城区共设置22个水龙头监测点:水务公司台山水厂出厂水、城镇公馆、大路加油站、天儒中学、百荣新天地、恒晟晶都、县政府食堂、启源酒店、世纪大厦、实验幼儿园、园丁花园、闽清精神病院、闽清县总医院、县疾控中心、闽清县中医院、博士后小区、闽清一中、溪口公租房、龙湾大酒店、城关中学、闽清高级中学、理想湾。
水质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规定的常规指标加上氨氮,共36项。根据检测结果,检测份次合格情况为:共检测水样22份次,合格22份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次合格情况为:共检测水质指标36项次,合格36项次,项次合格率为100%。
附件:闽清县2023年第四季度城区水质监测结果
闽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