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决定自即日起全县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暂停营业,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餐饮服务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暂停营业,严禁私自营业。
二、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乡镇按照通告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敬请广大群众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理解、支持配合!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