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关于对全县18岁以上人员实施新冠病毒 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通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3-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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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更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闽清县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现阶段新冠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免费接种政策)。所有在我县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均可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免费接种,保护自身的身体健康。

  二、全面扩大接种人群范围。在完成前期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对18岁以上人员,分步组织接种:

  第一步,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上半年,闽清全县完成约10.4万人接种。

  第二步,2021年7月至12月31日,压茬推进老年人(60岁及以上人群)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接种人群的补缺补漏。

  第三步,视情况扩大人群接种范围,争取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三、有序组织疫苗接种。原则上,集体单位选择所在辖区接种点接种;个人凭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明(不限居住地、户籍地)就近选择接种点接种。全县19个接种点地址和联络电话附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力做好组织保障。

  四、开通多种预约方式。集体单位可联系辖区接种点预约接种,个人可联系就近选择接种点预约接种。省市近期将在闽政通、“e福州”APP、“榕医通”APP、疾控中心公众号等上线新冠疫苗接种预约、接种提醒、接种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届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注意事项。市民接种疫苗时,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接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信息;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不要用手抓挠接种部位。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