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通知》(闽建安函〔2024〕27号)工作部署,市城乡建设局筛查出闽清县安管人员数量不足的企业有两批,共计24家,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整改后,现还有13家未整改到位。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限期一个月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安管人员或主动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将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闽清县安管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施工企业名单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