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江北产业园官圳片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东政函〔20
23〕4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江北产业园官圳片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编码:2302-350124-04-01-801098)建设,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官圳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通往官圳村约330米的道路进行硬化,对周边沟渠进行清淤,整治中心园区环境。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8.3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756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江北产业园官圳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