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316国道猴山口至北溪下埕段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建〔2023〕3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316国道猴山口至北溪下埕段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124-77-01-034623)建设,完善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DN100PE100污水压力管4.1千米,DN150PE污水压力管1.546千米,新建排气井8座,排泥井8座,闸口井22座。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6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6.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55万元,基本预备费36.38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