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老旧小区洋桃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城投〔2023〕3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老旧小区洋桃片区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208-350124-04-01-435268)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桥长度107米,桥面宽度22~30米,桥梁建筑面积约25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叉口改造等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787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78.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63.7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143.6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29.27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勘察、设计和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0.72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