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城投〔2023〕6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211-350124-04-01-879243)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满足群众休闲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长度1.3千米,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行栈桥、景观铺装、建筑小品、边坡整治、水电工程和智慧公园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8338.3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260.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3.12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48万元)、基本预备费394.78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路桥设计、景观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29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