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新合发经纬栏杆进场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新合发经纬栏杆进场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7-350124-04-01-807655)建设,能够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运输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420平方米,路长约275米,路宽6-8米,建设新合发经纬栏杆进场道路。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69.393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