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9-1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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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建办函〔2020〕2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福州市房管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住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已纳入国家制定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为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支撑,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等原则,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标准目录。要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详见附件),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住房保障政策规划、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城市燃气和园林绿化管理、供排水与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标准与实施、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本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对照《各级建设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三、优化工作流程。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申请办理答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规范公开平台。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窗口作用,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功能。

  五、加强工作融合。要立足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新媒体平台、闽政通APP,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创建“一件事”全过程公开模式,实现“一件事”一站公开、一网通办。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深化政民互动。要加强政民交流互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及时传递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政策,完善政策解读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和回应,提高政策知晓率。

  附件:1.《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