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城投[2022]12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206-350124-04-01-301940)建设,对完善片区基础设施,推进老城区建设有推进作用,因此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两条道”(落地无障碍步道总长度6.741千米,标准宽6米,登山道总长6.85千米,标准宽2.7米,空中栈道1.145千米,标准宽度3米,主路隧道115米),建设城市阳台,阅城台以及“礼乐园”、“气象万千园”、“落英园”、“众乐园”、“梅城花坞园”5园及配套附属设施,共形成30个景点。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4407.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108.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13.39万元,基本预备费1584.67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道路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给排水管道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45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