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江北产业园区朱山至高速口道路改扩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东政函〔2023〕3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江北产业园区朱山至高速口道路改扩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308-350124-04-01-709787)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朱山至高速口(该段路线全长6.696公里)以及京台高速公路东桥镇出口的连接线段(该段路线全长1.332公里)沿线进行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全线边坡安全防护工程、照明工程、杆线整治工程、完善标志标线工程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83.634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040.26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669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1500.005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88.046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6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照明工程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3〕73号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附:闽清江北产业园区朱山至高速口道路改扩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