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10-0500-2024-00007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标题 | 闽清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 引 号 | FZ10110-0500-2024-00007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内容概述 | 法治政府建设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闽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部署,县财政局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幸福闽清筑牢坚实的财政法治基础。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财政部门工作。2024年,我局共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2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政治理论69余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紧紧围绕《闽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带领班子成员一道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议事规则,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文件出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中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把关作用,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及依法行政水平。
(三)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准确把握并落实落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税费政策。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优化政策、改进服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企业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提交材料,在受理后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2024年,办结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核发证1家;三是采购部门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2024年,政府采购总预算金额为18058.572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6570.6573万元,节约率为8.24%;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24年,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和检查结果公布在政府网站,共检查了2家预算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接到了2件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情况反映,行政处罚了4家供应商,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维护了我县优良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根据《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 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闽财非税〔2024〕1号)文件,及时转发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重视法治队伍人才培养
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有力地推动了“八五”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每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普法工作或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利用慰问挂钩帮扶村、企业调研活动、业务检查、验收工作等为契机,深入基层分发普法宣传材料、惠农支农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注重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和管理,注重懂法、学法、用法干部培养,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福州市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网络专题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观看《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视频等法治教育。坚持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确保一线执法的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18人。2024年,我局组织了14名在编干部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和财政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五)持续推进“闽执法”平台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推广应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部署要求,积极对接,推动执法管理迈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落实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工作,全面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县财政分别配合由县发改、县统计牵头的“综合查一次”,提升了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和规范性。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2024年,我局在“闽执法”平台录入了行政处罚4件。
(六)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强化法治建设经费保障
认真履行财政职责,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行政执法经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等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实行规范化管理,为依法行政履职提供切实保障。加强法治建设资金保障,强化法治建设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单位科学规范设定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细化设置绩效指标,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一手抓经费保障,一手抓资金监管,杜绝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防止资金沉淀闲置等行为,为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4年,县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需要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夯实。对用好新的方式和渠道普法重视不够,资源投入有限,需拓宽普法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对新入职的干部职工实施重点法治教育,深化其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持续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交流学习,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以及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实践确定宣传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利用线上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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