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4 00:00 | 来源: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6〕182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由闽清县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 “福建闽清”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世纪大厦十层;邮编:350800;电话:22332125;传真:22310056;电子邮箱:mqxczjbgs@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2016年,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6〕79号)文件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财政信息知晓率,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保证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职责,理顺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列出了专项经费,做到了人员、资金、精力三到位,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发动工作。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全局大会上多次讲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基本要求,督促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出拟公开信息目录,经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一是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修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亲自抓,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具体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制度化管理,每年安排足额专项经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细化公开范围,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及时将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县档案局,并做好文据交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依法管理,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方便公众查询,为公众知晓财政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为民办事,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财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数2条;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数2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信息公开栏、县档案局等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对于出台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网站开设的“政策解读”及时全面解读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传播作用,力争内容和时间相适应,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力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经常;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推进专家库建设,加强与专家学者的联系,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作用,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和更新的速度还不及时,对外宣传的内容还不够充实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程度,严格按照《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的要求,加强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是规范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与更新的效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公开信息量,让群众更多地了解财政运行情况,了解财政政策。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1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1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闽清县财政局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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