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16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60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28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169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60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0-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申请审批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4〕6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及总投资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项目编码:2212-350124-04-01-209118)建设,促进镇域运动休闲、旅游、健康等现代服务业良性互动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并形成辐射带动效应,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能,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118亩,打造“山、水、林、田、溪” 体育休闲运动生态系统,提升改造湿地公园、生态林地、智慧体育公园、登山道、多功能广场、滨溪步行道、滨溪自行车道等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3013.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254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4.58万元,预备费14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1.10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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