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闽清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闽清县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条措施》已经县十八届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3日
闽清县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闽清”,切实提升市场主体信心,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马上就办,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审批结果全程电子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申请材料和时间。完善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化营商环境进园区行动,做到办事不出园区。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围绕“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网协同、一网共享”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工信局,县直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规范透明,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对企业登记高频事项推行“一件事打包办”套餐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和监督效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持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行政监督电子化,运用大数据分析监测和实时预警功能,实现对电子招投标的全程闭环管理。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司法局、住建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公平公正,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金融审判团队建设,优化金融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工作流程,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羁押性措施。充分发挥我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金融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协调的开放环境
以创建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落细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促进梅台融合发展。运用新媒体讲好梅台融合故事,开展一批闽清特色交流活动。发挥侨乡优势,以侨架桥、引侨聚侨,引导诗巫等海外乡亲回乡寻根逐梦、投资兴业,共同打造新时代“侨乡梦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贸易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区域经济结构向国际先进水平转变,提高应对国际投资变化趋势和承接地区产业转移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组织部、台港澳办、住建局、发改局、文体旅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侨联、乡村振兴办、宣传部、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柔性执法,打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提升监管透明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事项审批和监管自由裁量权。对市场主体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慎实施。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司法局、城建监察大队,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多措并举,打造精准有效的要素环境
强化政策落地“免申即享”,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将惠企政策信息汇聚共享,主动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服务信息,主动兑现政策红利。落实退税会商和数据共享机制,广泛开展税费政策宣传,组合式推进退税减税政策直达快享。突出以“用”为导向,落实《闽清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构建层次分明、梯次衔接、领域全面的县级人才评价体系。深入中小微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情况,积极向企业宣传推广信易贷平台、金服云平台,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平台入驻工作。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6倍以上。推进水电气讯市政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强化城市运行保障能力。深化水电气讯“一链式”服务办理,实现占掘路行政审批信息跨系统推送共享。(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局、金融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闽清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和谐舒适的宜居环境
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全面优化,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推进区域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育幼、艺术、社区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均衡普惠发展。依托闽清县客运综合枢纽建设规划增加公共交通充电基础设施。结合我县实际和群众需求,优化公交线网,扩大新能源公交车使用数量,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倡导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责任单位:闽清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交通局,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政企互动,打造积极协同的保障环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定和规范各类涉市场主体规范性文件。健全走访企业和营商环境常态化体验制度,设立营商环境观察点和聘请体验员,及时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措施落实成效,宣传我县营商环境建设成果。落实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任务,妥善解决党政新时空·政企直通车、12345热线等平台市场主体诉求问题,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工商联、工信局,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卡点,集中开展政务失信、行政执法、公平竞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企收费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调研走访、接受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问题和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闽清生态环境局、工商联、城建监察大队等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