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6年03月01日)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网站(网址为:http://mqx.fuzhou.gov.cn/xjwz/zwgk/zfxxgkzl/)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在档案馆和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梅城镇西门街95号)进行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等;

  ●应急管理;

  ●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

  ●人事任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闽清县政府门户网、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闽清县政府门户网、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332026

  传真号码:0591-22334651

  电子邮箱:fzmqgsj@163.com

  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95号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800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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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闽清”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建闽清”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我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我局。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局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相关科室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339017,22332349,22371349,传真号码:0591-22332109,电子邮箱:mqxfzk@163.com,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闽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闽清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闽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传真:0591-22339017,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县政府办公楼三层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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