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闽清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年度考核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若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反馈至闽清县交通局。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邮编: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附件:1、涨价补贴实施细则附件2-4
2、2024年度闽清县涨价资金申报附表
3、2024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申请自评报告